象珠小学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倡导拒绝校园欺凌
日期:2023-05-31  作者:xzxx  发布人:xzxx  浏览量:37 出处:

  5月31日早上8:20,永康市象珠小学邀请永康法院法治宣讲团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主题为:让我们对校园欺凌说“不”!据统计,有85%的女生和80%的男生至少遭受过1次校园欺凌,他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就是你自己。让我们一起对校园欺凌说“不!”,学好法律知识,远离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什么?

  校园欺凌是指校园内一个或多个人基于身体、心理、语言等方面的原因,对他人进行言语、行为及肢体上的伤害或威胁的行为。

  校园欺凌的现状

  2017年7月,浙江省教育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第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校园欺凌的定义、分类 、预防、治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校园欺凌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一般情况下,学校需在10日内对欺凌事件完成调查;严重欺凌者可勒令退学、开除学籍。

  给他人起侮辱性绰号等行为属于欺凌。

  经典案例

  1.侮辱性绰号

  番小心是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平时比较内向,家乡口音比较重,几名同学经常给他取绰号,叫他地瓜,推搡他,番小心很无助、委屈、难过,伤心地哭了,幸亏有一名路过的同学勇敢地站出来,教育那些同学的不对。

  2.10元保护费

  有一天下午放学后,小心被一个同学围堵在角落处欺负,一名高年级的学生路过,救了小心。小心很是感激,并且心生钦佩之情。哥哥说以后谁欺负你,给我说,我罩着你。小心开心极了,说:“好!”大哥哥又接着说,但是你得每天给我交10元的保护费,否则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小心傻眼了,没到自己才出狼口又入虎口。

  3.篮球场的血案

  小心打篮球,把手机放在了篮球场旁边,心想不会有人拿的。李大嘴路过,心生歹念,顺手就将手机揣到口袋里。

  小心突然发现手机不见了,感觉不对,立即召集同学围过去,让李大嘴把手机还回来。李大嘴见势不妙,操起一块石头,威然他们说,谁敢上来,就打破谁的脑袋!小心不顾一切想夺回手机,李大嘴用石头砸向小心的胳膊,血流不止,李大嘴趁机溜走。

  4.2017年4月23日,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少年殴打,并被逼迫下跪。旁边还有很多人围观起哄,并用手机拍照。

  5.2017年6月,银川市15岁的某中学初二男生小张(化名)在放学路上,被4名十六七岁的本校男生围殴,导教小张鼻骨骨折,头部受伤严重,脑动能衰竭,而出事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围殴学生们看小张不顺眼。

  6.湖南彬州临武县一名少女遭多人殴打的视频2017年2月份在网络曝光。 视频中被打少女小诗(化名)说,打她的人是同班同学找来的,因嫉妒她“长得好看”。这段视频中,小诗被踹10次,5次被扇耳光,被骑坐3次车,扯两次头发。

  校园欺凌法律责任之个人责任

  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仅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事责任。

  已满16周岁:对所有罪名承担刑事责任。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欺凌者要求负行政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处以训诫、送工读学校、治安拘留、劳动教养等。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依据《民法典》,欺凌者要求负民事责任:如果造成他人损害,自己有财产的,那就从本人时产中支付赔信费用;自己没有财产的,由其监护人(父母)支付院偿费用。

  依据《刑法》,欺凌者要求刑事责任:构成相应的犯罪,如敲诈勒索罪、抢劫罪、侮辱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并且要承担相应的刑罚处罚。

  校园暴力预防措施

  锦囊一:单独出行要注意,不去黑暗与冷僻

  1.一个人上学,放学时候,在人多路上行走;

  2.黑暗人少的地方一定要结伴而行;

  3.绝对不出人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

  锦囊二:低调朴素爱学习,不惹是非不赌气

  1.不要有攀比心理,不要炫耀自己;

  2.不要遇到小事就大打出手;

  3.不要讲哥们义气,帮打帮骂;

  4.不要嘲笑、捉弄其他同学。

  锦囊三:遇到侵害不要慌,寻求大人来帮忙

  1.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信任的人;

  2.不要一味容忍,退让;

  3.被侵犯人身、财产权益的要报警;

  4.要帮助其他被侵犯的同学,寻求大人帮助;

  5.受到侵犯要与家人、老师、长辈倾诉,减轻心理影响;

  6.12355(浙江省青少年维权热线)。

  此外,法际、检察、公安机关、教育局等部门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职人员,为学生提供保护和帮助。

  让我们一起行动,远离校园欺凌,让成长远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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