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日期:2019-04-11  作者:qgjxbgs  发布人:stxxgk  浏览量:307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第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为确保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有关要求,保障我市师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分学区召开学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暨春季开学学校食堂检查结果反馈会议,从3月下旬开始到4月10日共计开展培训8次,各教育辅导中心分管领导、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领导以及食堂负责人总计有700多人参加学习。

  

石柱辅导中心_副本.jpg 花街辅导中心_副本.jpg 龙山辅导中心_副本.jpg

  

芝英辅导中心_副本.jpg 城区辅导中心_副本.jpg 直属学校_副本.jpg

  

  每场培训会上,教育局食堂管理办公室吕安民副主任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新出台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他剖析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并着重从“陪餐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配备”“信息公开”“索证索票”“风险点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方面,结合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对新规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读。

  市场监管局各分所领导对今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反馈了校园食品安全共性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强调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材关,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日常规范和自查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报告制度等,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各辅导中心到会领导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习宣传普及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善制度规定、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及伙食质量。

  此次专题培训,增进了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对新规的了解,增强了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主观性,为确保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奠定了基础。让食品安全警钟长鸣,让全体师生吃得营养、吃的放心!